关于十年前欠款的法律问题? 十年前某人欠我二万元钱,当时去法院告了,(因为他同时也欠了别人的钱)当时法院判的结果是:我们只分以到二千元钱。
现在他们有钱了。我们是否可以 根据当时的二万元欠条(这欠条当时留在法院作证剧了,一直没拿回来)再向他们去讨余下的1800.不知道这样可不可以。听说有什么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啊?
如果可以再去讨,那利息能算进去哇?
现在他们有钱了。我们是否可以 根据当时的二万元欠条(这欠条当时留在法院作证剧了,一直没拿回来)再向他们去讨余下的1800.不知道这样可不可以。听说有什么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啊?
如果可以再去讨,那利息能算进去哇?
2009-06-29 14:44 呼呼(浙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吴慧霞律师 电话:15990122216 2009年06月29日 14时49分
诉讼时效可能有一定的问题,但是当时法院怎么会判还你二千元的?最好带上资料与律师面谈确定。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6-29 14:48
要看具体材料才能确定。
3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9-06-29 15:06
个人认为已过诉讼时效。不过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
4 刘江律师 2009-06-29 17:39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5 110网律师 2009-06-30 16:27
你们可以申请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