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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继承和过户
公产房继承和过户 我爷爷过世后留有遗嘱,将现在其名下的公产房留给我父亲,虽然我们一家三口的户口也一直落在此处,但和爷爷的户口是分开的是两个本,我还有一位堂兄,户口在上学时和爷爷落在一起,成家后但仍未将户口迁走,爷爷过世时长辈们将户口连同其他遗物一起处理掉了,但至今堂兄也没有迁走户口(但是只有堂兄一人与爷爷同户口,其他家人都将户口落在别处)。现在我们到当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工作人员要求我们子女全部到场表示同意才可以更名,可是因为我家与堂兄家(叔叔)有债务关系,所以他们不承认遗嘱,认为该房产也有自己一份,除非将其债务抵消否则不同意更名。
    我家的情况可能比较复杂,所以我想请了解相关法律和事物的人给予一些指点,首先堂兄家的要求是否合理,再有对于房产部门我可以怎么解决,怎样合法又可以避开阻碍。
2009-06-29 10:55 代利2007(辽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6月29日 11时19分
如果只是承租的使用权房,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可以变更承租人,变更承租人需要同住人协商一致。
如果房产是你爷爷名下的产权房(有房产证),那么遗嘱有效。
2 110网律师  2009-06-29 13:19
你们最后是诉讼到法院要求按遗嘱继承,然后凭法院的判决书再到房产部门办理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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