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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办理离婚,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该房产按揭未清,且是男女双方与男方父母四人共同共有
准备办理离婚,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该房产按揭未清,且是男女双方与男方父母四人共同共有 准备办理离婚,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该房产按揭未清,且是男女双方与男方父母四人共同共有,请问应该如何办理?是离婚前先把房赎出来过户后再办理离婚,还是离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更合适?如果没有足够的钱赎房,是否可转由女方继续供,这个手续应该离婚前还是离婚后办理?其实就是想问这样的情况,怎样办理对女方更有利?谢谢!
2015-07-23 05:05 ask201……(广东-江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雷衍祥律师  2015-07-23 09:15
房产的事情可以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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