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的购车协议如何继续履行? 我是外地来京打工的人员,2008年公司作为奖励条件,协议与我本人分别出资50%,购买一辆12万元的车,作为我日常办公使用。协议约定我在公司工作满3年后,车辆归个人所有。现在即将到期,但是由于北京新出台的限购政策,我不符合申请资格。无法完成过户。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否通过法院申请执行当初的购车协议,将车辆判给我所有?
2011-04-18 11:55 zv2008(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1-04-18 12:01
理论上 法院判决是不受限购政策的 你可以起诉你们公司 拿到法院判决后 办理过户
2 孙新律师 2011-04-18 13:28
可以通过判决解决。
3 李建成律师 2011-04-18 13:30
你好,可以的。
4 朱孟喜律师 2011-04-18 13:58
我认为 你们这个约定违反了现在的政策 法院会认定为无效的约定
你也只能起诉单位拿回那部分出资
这样不更好吗
你也只能起诉单位拿回那部分出资
这样不更好吗
5 孙新律师 2011-04-18 14:43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6 李同红律师 2011-04-18 14:47
您可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办理过户。
7 赵江涛律师 2011-04-18 15:21
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