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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父母赠与财产的所有权问题
关于父母赠与财产的所有权问题 我已结婚,父母给我们6万元付房子首付。购买房子时,父母和我及丈夫立个协议:我父母赠送6万元给女儿女婿购买婚房,如果女儿女婿离婚,6万元的购房款及房子所形成的附加值归女儿所有。这样一个协议在法律上成立吗?
2011-04-18 11:54 vbY6678(广西-百色)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18 12:22
该协议约定赠与款项及增值的权属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可以办理公证手续的话,法律效力就更高。
2 110网律师  2011-04-18 13:22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的父母如果在赠与合同中明确此购房款只归女儿所有的,该购房款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3 李建成律师  2011-04-18 13:27
你好,这个协议法律上成立。
4 110网律师  2011-04-18 21:43
直接写明这六万元及以后的增值部分赠与给女儿个人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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