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伤问题 你好!我儿子今年11岁,在4月11日放学时与同学玩的时候,不小心把同学的眼睛(用玩具枪)打伤,事后我主动带孩子去医院治疗,经过6天的住院治疗(花了住院费4000多元),孩子的眼睛已恢复,各项检查均正常。可是对方家长不让办理出院手续,要求回家观察。我想知道,如果走法律途径,我们这方还有错吗?
2011-04-17 17:33 勿忘我010……(辽宁-盘锦)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04-17 17:43
如果走法律途径,你方需要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对于不合理的要求可以拒绝。
2 马军烨律师 2011-04-17 21:25
你好,
把该赔偿的赔偿就可以。
把该赔偿的赔偿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