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犯罪嫌疑人在被检查院因证据不足在两次退查后将嫌疑人施放, 请问犯罪嫌疑人在被检查院因证据不足在两次退查后将嫌疑人施放,地方派出所有办取保候审权力吗?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实名举报办案人员在审询期间对嫌疑人行刑逼供,恐吓,嫌疑人有这个权力吗?如果有,那么嫌疑人是有功还是罪加一等?他们可以在没有对家里任何书面同知的情况下将嫌疑人带走吗?在看守所被羁押期间家属有权力知道嫌疑人被羁押在哪里吗?谢谢!
2015-07-21 06:06 ask201……(江苏-徐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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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三个月,检查院仍未找到证据,如何处理犯罪嫌疑人
3个回复拘留三个月,检查院仍未找到证据,如何处理犯罪嫌疑人
2个回复公安机关在认为证据足够逮捕犯罪嫌疑人可检察院说证据不足
3个回复刘律师你好!请问因为合同诈骗被刑事拘留,现因证据不足检查院不批准逮捕,被取保候审出来了
1个回复律师:检查院在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分管讼诉的副检查长最后无签字权
0个回复派出所所长骗有犯罪嫌疑的嫌疑人认罪,犯罪嫌疑人认罪后经检察院审查犯罪嫌疑人又不构成犯罪怎么办?
3个回复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后被转换措施为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届满依然无法查清犯罪
7个回复被人打伤,事发报案,经治疗后被鉴定为轻伤,请问为什么检查院还以证据不足作为理由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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