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合同 我和公司的合同在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合同中约定提前15日通知是否续签,结果公司一直未通知。并且在2011年1月6日还通知我出差。出差后因公司放假,我就一直在家中休假,可到2011年4月6日公司口头通知我说,合同已到期,公司已不和我再续签劳动合同。我想请问,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应未签约,是否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还有那些法定的赔偿,谢谢
2011-04-17 12:45 何流星雨(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钱亚芳律师 2011-04-17 12:59
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可要求算2011年2月至3月的双倍工资.
2 喻远军律师 2011-04-17 21:08
可主张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