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个人帐户被冻结 因去年男朋友诈骗被深圳逮捕,所以我的银行帐户从08年10月冻结到今年3月,我一直在厦门,所以帐户也是厦门的帐户,深圳警方那边跟银行都没通知过我的帐户被冻结,今年3月份帐户被自动解冻后,我就继续用那个银行帐户,因为那个帐户本来就是我正当工作赚来生活在用的,结果今天的5月底又被他们给冻结到11月,也是没有通知我,我就自己去了厦门的公安局,他们竟然叫我去深圳那边问。因为我现在在厦门没有经济来源。只有靠那张卡上的钱生活,所以没办法去深圳,所以我想问这样的情况我不能在厦门的法院提出复议吗?而且他们这样一次又一次冻结我的帐户又不给我个说法可以吗?毕竟我是案外人,而且我的那张银行卡是本人正当赚来的钱,怎么可以说冻结就冻结呢?
2009-06-26 21:00 wangxi……(福建-厦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6-26 23:35
应当到深圳警方申请。
2 刘江律师 2009-06-26 21:09
自己提起异议即可!
3 110网律师 2009-06-27 15:07
你可以通过快递发个异议申请去深圳警方,阐明以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