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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与继母结婚11年,2014年离婚,父亲将我爷爷名下的房产中的厢房的一半分给继母
父亲与继母结婚11年,2014年离婚,父亲将我爷爷名下的房产中的厢房的一半分给继母 父亲与继母结婚11年,2014年离婚,父亲将我爷爷名下的房产中的厢房的一半分给继母,这房是他们婚姻存续期间盖的,请问这属于有效分割吗?
2015-07-20 13:33 ask201……(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5-07-20 13:36
你好,不属于
2 孙新律师  2015-07-20 13:38
如果爷爷已去世,你父亲和继母存在继承取得的可能性!
3 孙新律师  2015-07-20 13:39
属于爷爷遗产,他不能分割
4 陈晓云律师  2015-07-20 13:48
是他俩共有的,有效
5 孙新律师  2015-07-20 13:53
婚后取得的财产平均分配。
6 赵剑律师  2015-07-20 14:15
您好,婚后取得的财产平均分配。
7 孙新律师  2015-07-20 14:50
您好,如果厢房是属于您爷爷所有,则您父亲的分割行为是无效的,如果是后期在跟继母结婚登记之后再盖的,则该分割行为是属于有效的。
8 孙新律师  2015-07-20 15:06
婚后取得的可以平分
9 孙新律师  2015-07-20 16:46
你爷爷的房子,你父亲无权处分的。处分无效。
10 申维丰律师  2015-07-20 18:01
您好,您父亲无权处分您爷爷的财产除非产生继承,但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利益是要平均分割的。
11 赵江涛律师  2015-07-20 22:19
属于爷爷遗产,他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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