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帮工导致的死亡的赔偿项目及赔偿金额 近日,在宜宾市翠屏区的甲村民对自家房屋进行翻修。本社的去甲村民家中进行义务帮工。乙村民在义务帮工的过程中,从房顶上摔下来导致死亡。死者乙村民,男,58岁,其父母均已死亡,其子女均已成年并结婚,只有一个50多岁的农村户籍的配偶。请问:按照目前国家关于公民死亡赔偿的有关政策,甲村民应当按照哪些赔偿项目对死者乙村民的家属进行赔偿?每一个赔偿项目的赔偿金额又是多少元?
2011-04-17 14:30 三江之人(四川-宜宾)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4月17日 00时22分
房主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