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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你好!我们家是这个样子的:家中奶奶、父母亲、妻子、女儿、共6人。98年二轮土地承包中分得6口半人土地,土地承包户主是我。几年后,奶奶、父亲相继去世,母亲把奶奶、父亲以及她本人的土地(共3口人土地)每年进行有偿出租。08年,母亲要求与我四哥一起生活。经法院调解,我和二哥、四哥每年给母亲赡养费500元,医药费、丧葬费均摊。2011年1月5日,母亲因病去世。在和我四哥共同居住的三年内,母亲仍然每年把土地进行有偿出租。四哥以母亲在他家生活期间仍出租土地为由,说母亲已经把土地从家庭联产承包土地中分割出来,要求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样合法吗?
2011-04-16 22:21 luodan……(吉林-松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赵国凤律师  2011-04-17 18:25
母亲与你是一个承包户,是一个家庭,随然你母亲分割出3口人的地,但并未办理土地承包登记变更,仍然你是户主,按着法律规定你有权耕种,确定承包是以登记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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