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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
离婚财产纠纷 被拆迁房为我父母的房,经家人同意我们是挂靠在他们名下享有的,向拆迁办提交过相关资料,在我家人同拆迁办签订的安置协议上是有他的名字,我是户主,房子尚未取得,也未支付任何费用。但对方提出在婚姻期间因拆迁所享有的安置房要一并分割(对方称安置房为家庭共有债权,虽其尚未实际取得但有他的存在才可以享有这么多面积的安置房,我想请问对方可否享有这个债权?还有我家人将享有权写明给我,是否受有效?
2011-04-16 15:32 阳光SWAL……(浙江-丽水)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04-16 17:53
有份的。
2 胡爱军律师  2011-04-16 15:34
如你所说,他有份额
3 110网律师  2011-04-16 16:19
按照拆迁安置协议来,协议上有谁的名字谁就有份。
4 李同红律师  2011-04-16 20:38
对方有份的。
5 陈晓云律师  2011-04-16 21:12
你家人的协议有效。
6 110网律师  2011-04-17 14:20
对方有份的,建议协商解决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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