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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下午,我驾驶车辆在一十字路口等红灯,绿灯亮了,我正常行驶左拐
前天下午,我驾驶车辆在一十字路口等红灯,绿灯亮了,我正常行驶左拐 前天下午,我驾驶车辆在一十字路口等红灯,绿灯亮了,我正常行驶左拐,一辆无牌照燃油三轮车闯红灯,和我相撞,撞到我车右前侧,事后交警询问三摩司机无驾照,当时三摩司机有小伤,第二天他出院,交警让我和他私了,我询问后他拍片子没有大伤,只是脚腕肿胀,协商不了,请问,交警为何不拘留他,也不出责任认定书,我只有交强险,如对方不赔偿我车辆的损失!我如何维权?还有我把车放到交警队指定的停车场,因为昨晚下暴雨,车引擎盖受伤,雨水进去,车辆如果有损害!我可以找交警队赔偿嘛?还是找停车场赔偿?
2015-07-19 19:45 ask201……(陕西-咸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5-07-19 19:53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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