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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一家饭店工作5个月!最后离职了!剩下俩千一百元工资不给了
您好!我在一家饭店工作5个月!最后离职了!剩下俩千一百元工资不给了 您好!我在一家饭店工作5个月!最后离职了!剩下俩千一百元工资不给了!工资是现金发放!没签合同!老板他儿子给我打欠条了!我他们用的营业执照是旁边洗浴的营业执照!我想问一下!我能通过仲裁院仲裁他吗?
2015-07-19 17:19 ask201……(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5-07-19 17:21
建议先进行协商,若无果,收集证据可进行劳动仲裁,不服可起诉,也可直接进行诉讼。
2 怀向阳律师  2015-07-19 17:27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3 李建成律师  2015-07-19 17:34
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4 赵剑律师  2015-07-20 09:47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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