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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旷工处罚问题
关于旷工处罚问题 我公司现在关于旷工处罚是这样 规定的 《扣除当月三项基本工资(基本 职务 职位)的50%,当月无电话费.化工津贴及月奖励>请这样做合法吗?如果员工在合同有签字 事后认为这样做不合理。 请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行吗?
2011-04-16 11:14 Jyj4893(浙江-衢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1-04-16 14:31
公司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并告知员工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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