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纠纷 本人是外地户口,于2010年底在贵州省金沙县订了一套商品房,首付了30%和维修基金、登记费并签了合同,一直到现在还没通知办理按揭的手续,至今一个经理打电话通知我说外地户口在当地买房首付要缴纳60%,我想退房,经理回答说退房可以,要付违约金,我有点气愤,想咨询一下,现在是不是有这样的文件说外地户口买房必须缴纳首付60%?还有就是如果我退房必须交违约金吗?谢谢!!!
2011-04-16 10:25 zhangm……(贵州-毕节)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4月16日 10时38分
现在全国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就是有这样的规定也是新签合同之后。和你没有关系。你可以要求对方违约
2 赵国凤律师 2011-04-16 10:32
你的情况不是违约,首付比例的提高属于无法预见,是不可抗力,你可通过诉讼要回已交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