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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因自己的过错损坏了公司电脑,并赔偿了相应金额,过
律师您好,我因自己的过错损坏了公司电脑,并赔偿了相应金额,过 律师您好,我因自己的过错损坏了公司电脑,并赔偿了相应金额,过了两个月后公司以物品没有完全维修好为理由扣压我的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我是否可以拒绝再次支付维修费用?应该如何要回我的工资?
2015-07-19 11:29 ask201……(山东-烟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商律师律师  2015-07-19 15:09
答:1、工资结算支付周期届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内支付工资。如工资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时,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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