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才知道妻子有外遇我是否可以提出财产从新分配 我在外地工作.由于工作忙有一年多没有回家.这次回家妻子说性格不和要离婚.我在百般劝解没有作用下.就答应协议离婚.离婚时我想她是女的就尽可能的多给她材产.可是现在我发现她是有外遇才和我离婚的.我现在怎么办啊
2011-04-15 18:33 刘小军军(陕西)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4-18 10:08
离婚后一年内可重新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 康治斌律师 2011-04-15 23:02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2,基于以上法律规定的精神,结合你们协议离婚的事实,只要你在离婚协议中未放弃离婚损害赔偿,且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出,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2,基于以上法律规定的精神,结合你们协议离婚的事实,只要你在离婚协议中未放弃离婚损害赔偿,且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出,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3 李同红律师 2011-04-16 05:57
一年内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4 2011-04-16 11:06
离婚后一年内可重新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您可提供女方出轨证据,要求多分割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