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儿女都履行赡养义务了吗 老人吃低保,无经济能力,有四个儿女,老二一直赡养老人,生病带其看病,接到老二家养病,每月付老人生活费及其他电费等,老人没钱就和二儿子要,二儿子都给了。大儿子以经济不好为由,好几年没给老人生活费,三儿子每月只付100元生活费,四女儿出嫁未给生活费,过节什么的也给100过节费,请问这些儿女都具备赡养义务了吗?老人现在房子要拆迁,此房为公房,二儿子户口和老人再一起,请问是否二个儿女都有份吗?
2011-04-15 16:30 GMj507(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4-15 17:53
老大和老四算没尽义务,是老人的房子,拆迁安置房,或补偿款归老人,想给哪个子女,老人自己可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