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返还 我和男方在2007年5月份经人介绍认识,恋爱5个月后于2007年10月17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后因夫妻感情不合于2009年4月开始分居男方在此期间无挽回婚姻的任何行为女方在11月提出离婚男方以女方先提出离婚为由要求女方归还结婚时的彩礼和首饰女方准备起诉离婚请问法院会判吗?彩礼和首饰是否要归还?
2011-04-15 10:50 Dba7182(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15 10:53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返还。
2 110网律师 2011-04-15 10:55
按照你所的情况,法院是不会判返还的
3 110网律师 2011-04-15 13:12
已经共同生活过 不会判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