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时门面财产的问题咨询 律师好!我们在孩子未满18岁时购买了一个门面,当时办理房产证就直接办理在孩子名下了,现在孩子已经20多岁大学毕业工作了,请问我们离婚时这个门面是否还属于我们夫妻离婚时的共同财产?门面租金是否还属于我们夫妻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孩子的父亲在离婚后是否还能将门面收回归他自己?在我们没办好离婚手续前父亲是否也能将门面收回归他自己呢?
2011-04-14 21:20 slwxyy(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4月15日 22时04分
你好!现本人就你所述的情况分别解答如下:
1、夫妻双方将购的门面过户至之女名下,这属于对子女的赠与,故该门面属于子女的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于未成年的子女有监护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双方在子女未成年之前可以代子女管理门面,包括对其进行修缮、出租等。子女成年后应有子女自行处分。
2、据上所述分析,该门面非你夫妻共同财产,孩子父亲无权将该门面收回,你们双方亦无权对该门面进行分割。
1、夫妻双方将购的门面过户至之女名下,这属于对子女的赠与,故该门面属于子女的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于未成年的子女有监护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双方在子女未成年之前可以代子女管理门面,包括对其进行修缮、出租等。子女成年后应有子女自行处分。
2、据上所述分析,该门面非你夫妻共同财产,孩子父亲无权将该门面收回,你们双方亦无权对该门面进行分割。
2 中华金牌大律师廖锋律师 2011-04-16 22:57
此事棘手,但仍可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