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6十年代从湖北郧县移民到京山县的丹江库区非农移民,当时 我们是6十年代从湖北郧县移民到京山县的丹江库区非农移民,当时由国家投资为我们十2户移民成立了1个小型饭店,8十年代末饭店倒闭,有8户移民将户口和工作关系返迁回了郧县,距今3十余年,现我们这里危房改造,他们相约而至強行索要与我们同等的补偿,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合法吗?谢谢!
2015-07-16 10:42 短信用户(湖北-荆门)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我是湖北省京山县罗店镇非农城镇居民,於四十年前为建设丹江水库从老家湖北郧县搬迁移民到这里落户
0个回复我是一位六十年代的丹江库区移民,当年国家为我们在镇街上投资建房,办了个小型集体企业
1个回复我们在挨着祖屋而建的平房4间,建于70年代,限于当时的环境,无国土局、房管局
0个回复我们是万安县库区遗民,万安库区移民结束后由原来7个生产队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
1个回复我是移民搬迁户,政府让我们朝东开大门东边有大道。可是当时没修道,东边都是树林后来我们就朝南开了大门
0个回复我们村有块地,在60年代的时候给1个国营单位(茶厂)种茶,当时茶厂给村民的补偿费是15元
0个回复我是湖北郧县城关镇的1位农民,我们那里现在到处搞土地流转,流转的土地有的搞房产开发
0个回复您好!我们是8十年代的老房子,当时设计没计好后来把前阳台统1做成厨房
2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