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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至人轻伤二级的处理
咨询至人轻伤二级的处理 5月份的某天晚上我们3个人在喝酒,与另外一桌喝酒的发生点摩擦,我们三个人吧对方打了,导致对方左脚脚踝骨折。当天被派出所处治安拘留15天(1个15天,1个12天,1个10天)。在拘留期间,我们给对方给了2万元看病。 现在过去了2个月。对方鉴定为轻伤二级。现在对方将鉴定送到了派出所。 我想了解下,这种案件都是什么处理程序?派出所是否可以调解。如果对方起诉,在开庭之前,我们是否先被刑拘? 我们是在一个镇上发生的事情,对方起诉应该在本地的法院,还是上一级县级的法院?
2015-07-16 10:23 hillgh……(宁夏-银川)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7-16 10:29
这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因为是轻伤的
2 潘建强律师  2015-07-16 12:52
你好,构成故意伤害罪会被刑事拘留。
3 110网律师  2015-07-16 14:48
构成轻伤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由公诉机关进行处理。先是公安部门进行侦查、然后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决。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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