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子期间,租客的孩子在房前的水池中溺水身亡才三岁 出租房子期间,租客的孩子在房前的水池中溺水身亡才三岁!(做为我家为房东,是否存在责任?)这处的房子我家一直就不站人的,所以根本看管不到!现在租客想要我家赔偿!说我家(房东有20%的责任),我妈说了,出于同情我家愿意出点钱补偿600元,但是赔偿是不接受的!(他们说共花去了5万元,我家就要出1万的意思!)
2011-04-13 16:34 gvF203(浙江-湖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13 16:42
本律师个人意见已与你说过,有一定的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1-04-13 16:52
如果水池没有安全防范措施,那就有一定责任。建议好好沟通处理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