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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纠纷
贷款纠纷 在2009年,一个朋友李某找到我,让我给他的朋友蔡某在农村合作信用社担保贷款8万元,贷款时间为三年,现在贷款时间到2011年7月3日到期,蔡某因没有向信用社还款,在2010年跑了,到现在找不到蔡某。当时贷款是用蔡某工资作抵押每月从工资中扣除2000元还款,但是信用社在这三年中没有扣蔡某的工资。现在信用社已经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要让我归还贷款加息12万元。我认为信用社很不公平,可是我也没有进行辩解。请律师给我出出主意,想想办法。谢谢!
2011-04-13 13:40 饶宇宙(新疆-和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13 15:54
现在只能够承担担保责任以后向你的朋友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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