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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任律师,我朋友一老板过生曰,请客喝酒期间两个工人动手打了起来
您好任律师,我朋友一老板过生曰,请客喝酒期间两个工人动手打了起来 您好任律师,我朋友一老板过生曰,请客喝酒期间两个工人动手打了起来,我朋友劝架后,对方把矛头指向我朋友,对方随身携带有凶器(水果刀)将我朋友刺成重伤,经抢救,现无生命危险,但医生说左胳膊以后不能干活了,所有的医药费都是自己借的,对方就是没钱,家里也不管。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朋友该怎么办?
2015-07-15 10:43 ask201……(辽宁-大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5-07-15 10:51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5-07-15 21:26
应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3 隋新律师  2015-07-15 12:47
你好,报警,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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