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口头协议的效力有多大啊
口头协议的效力有多大啊 我和房主口头协商租他的房,给我四千元钱,没有钱正式合同。因为其他原因我不想继续租了,我一共只住了六天,和他协商,他居然说要收两千块钱。房租一个月1200,个人觉得收得多了,怎么办?这种有没有规定违约金之类的,谢谢,急!!!!
2011-04-12 16:10 DJj7631(陕西-咸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12 16:16
没有签订合同的,出去6天的房租应该退回。
2 康治斌律师  2011-04-13 00:2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没有签合同的属于不定期租赁,双方随时可以解除租赁关系,但已经使用的租赁天数应当从租金中扣除,其余租金应予退还;
    2,建议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3 许正文律师  2011-04-13 16:10
虽然你们之间是口头协议,但合同已经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你单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有约定或法定解除合同的理由。如没有,房东可以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目前主要看你们之间对租赁时间有没有约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你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