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银行保险法律咨询
贷款人逾期不还,担保人如何才能降低自己损失
贷款人逾期不还,担保人如何才能降低自己损失 2013年5月份,贷款人以农村种植类公司法人身份在农信社信用贷款了20万,两年期,分期付息一次还本,两名公务员是担保人。2014年5月份开始贷款人就开始不还钱了。贷款人的公司是个空壳,他自己名下仅有一套市价60万的房子(尚有贷款10万左右未还清)。签订担保合同时至今两个担保人的工资都是3500元左右,还都有房贷每月1900元左右。
1.银行信贷人员有失误,至今未向担保人要求代还款,能否减轻担保人责任?
2.可否要求银行或者法院优先执行贷款人房屋?
3.担保人没有银行合同,担保期限未知。一般来说如果担保期限两年是否银行2015年5月到期之后两年不起诉,17年5月之后担保人就没有担保责任了?
谢谢!
2015-07-30 09:33 894063……(山东-济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5-07-23 21:17
担保期期间债权人没有主张的,过了两年后,担保人就没有责任
2 莫高经律师  2015-07-22 10:08
担保期期间债权人没有主张的,过了两年后,担保人就没有责任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