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与强制执行问题 李律师你好:
我与被告因房屋买卖问题,法院判对方违约,并要求他归还定金、支付违约金。现在我拿到判决书1个多月了,想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说按户籍地址邮寄给被告的判决书被退了回来,已经采取了公告送达,要5.1之后才能生效,所以无法强制执行,现在已经结案了。
问题是:我确切地知道被告的住所、工作地点(就在本地),当时也把地址写进了起诉书中,法院按户籍地址邮寄并公告送达是否合理?现在怎么才能让被告签收判决书,以便强制执行呢?
谢谢!
我与被告因房屋买卖问题,法院判对方违约,并要求他归还定金、支付违约金。现在我拿到判决书1个多月了,想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说按户籍地址邮寄给被告的判决书被退了回来,已经采取了公告送达,要5.1之后才能生效,所以无法强制执行,现在已经结案了。
问题是:我确切地知道被告的住所、工作地点(就在本地),当时也把地址写进了起诉书中,法院按户籍地址邮寄并公告送达是否合理?现在怎么才能让被告签收判决书,以便强制执行呢?
谢谢!
2011-04-11 21:40 q大猫(广东-佛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4-11 21:48
答:合理;邮寄送达被退回,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满判决生效;判决书中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 李开宏律师 2011-04-12 09:41
既然法院已经公告送达, 你就耐心等一等吧, 法院的公告期限为60日, 公告期满后,该判决书就生效了,等生效后,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