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后6个月发催告函主张优先受偿权是否有效?依据何在? 工程竣工验收后4个月,发《通知》催款,主张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一年后起诉,主张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请问: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依据何在?有没有这方面的判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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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3 17:02 经济交流中心(江苏-盐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汪志国律师 2015-07-13 20:33
您好!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四个月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2 110网律师 2015-07-14 22:54
可以主张优先权,重庆高院对此有类似规定,我相信江苏高院也应当有类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