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找劳务派遣公司伪造一份劳动合同有效吗? 本人2008年5月与浙江省一家外资企业签定了一份半年的劳动合同.本人负责吉林省一县级市的销售工作至今.这份合同期满后未再续签合同.2010年10月份我跟公司要劳动合同,公司负责的人说合同由长春市的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给本人代缴保险的公司)保管.打过电话后劳务公司发过来一份电子档的并且非本人签的劳动合同.我现在不想在这工作下去了请问我应该怎样主张权利?
2011-04-11 14:54 翰林gg(吉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4月11日 14时58分
假合同当然无效了;你可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1-04-11 14:57
去劳动局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