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遗嘱问题
遗嘱问题 母亲居住的房子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父亲病故多年。母亲有一子一女。多年来母亲的生活一直由女儿照顾,她想把房子留给女儿。但公证处不给做公证遗嘱,理由是母亲不是完全产权人。请问,还有什么方法可以立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2011-04-11 09:36 sxtywh……(山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4-11 10:20
可以将你的那一部分立个遗嘱赠给女儿。可以委托律师代办。
2 孙新律师  2011-04-11 10:56
产权人和继承人全部同意才可以
3 李红卫律师  2011-04-11 16:32
公正处不予办理公证是正确的,因为产权不清楚,母亲只能将属于她的一半房产以订立遗嘱的方式留给女儿,涉及父亲的一半房产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确定份额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