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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的房屋买卖协议具有法律意义么?
私下的房屋买卖协议具有法律意义么? 2009年我们本来有套厂里的福利房,它是属于5年后才能买卖过户,但当时由于一些原因,没有自己买,就私自与别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到时候产权过户到他头上,并约定如果卖方反悔,需双倍赔付房款及手续费,对方也一次性付了房款。但是现在我们想反悔了,我们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益么?我们能拿到房子么?如果拿得到我们是不是真的要按照协议上的约定赔付对方?
2011-04-10 09:22 流云尼玛(重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乔春长律师  2011-04-10 10:33
按照合同履行
2 110网律师  2011-04-10 11:57
按照合同履行
3 110网律师  2011-04-10 11:59
协议有效,但是房屋产权归你,你可另行处置,但是应承担违约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1-04-10 12:01
建议你带上你们的买卖合同咨询律师,你们如果违约是否要承担双倍的违约责任要根据你们的买卖合同内容来确定的,至于要如何处理才能保护你的权利,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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