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所有权纠纷 我家和邻村之间被一条小溪和一条乡级公路隔开,小溪和公路各宽约10米,我家有意在小溪中打桩,在不影响流水的前提下临公路建房,邻村宣称对该条小溪拥有所有权,该小溪的土地归属应该是未利用地。请问王律师,该处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我村还是邻村?乡政府认为属于邻村其中一个村小组。经查阅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11条又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请问县政府的所有权确认证书是否对该处土地的所有权归属构成必要条件,如果邻村要我缴纳土地使用费,我是否有权要求邻村出示该证书?如果我村和邻村都没有该证书,我想要建房,邻村又漫天要价,我该怎么办?乡政府的意见是我们协商解决,问题是我认为该处土地所有权不明晰,根本就没办法协商,如果进行诉讼的话,预期结果将会是怎样?谢谢!
2009-06-21 21:57 pepe(河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6月23日 06时09分
土地争议不能诉讼,法院也不予受理。乡政府的意见是对的,如果协商不成,由县级政府先进行土地仲裁,对仲裁不服,才启动诉讼。
2 刘泽华律师 2009-06-22 08:01
如果双方都没土地所有权证书,或者均不能证明消息属于自己,应该属于公有,或者属于国有,归水务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