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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龙健电子有限公司  单位拖欠工资。就是2010年10月22号在赤港电子厂上班,做计算器,本来想做临时工可是主管叫我做个人计件有2000多,主管保底1500,由于工作不适应。辞职单位领导不批。每次赶货请假病假事假很难批假。到劳动部门投诉写辞职报告寄过去了,一个月过后了。现在按计件工资算。不在食堂吃饭也扣钱。到劳动局说:“工资乱算、食堂有吃饭没吃也扣钱。劳动局说:”不是用嘴巴说的,有签合同吗?在说连工资都没有了!我是2月17号到3月17号寄辞职报告,现在单位欠我一个半月工资能拿回来吗
2011-04-09 21:34 EDK17(福建-莆田)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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