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民办学校干了三个学期,每个学期与学校签定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 在一家民办学校干了三个学期,每个学期与学校签定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但学校没有给老师,两份都留在学校,说是上级检查用。买社保采取自愿,但学校只出社保费总额的30%,个人出70%。这样的学校是否违反劳动法?老师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应该怎样做?
2015-07-11 10:56 ask201……(广东-佛山)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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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大石桥一家单位上班因为那样签定劳动合同,现在因为工作原因我们几个辞职了老板口了我们几个人一
1个回复我和学校签定的合同是一年,但由于家有急事只工作了三个月,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不给我了
0个回复你好!我在一家小厂上班,老板要我们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合同不是正规的合同
1个回复在一家公司做了八个月,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有入职手续,我在职期间只发了三个月的工资
4个回复三年前与民办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现合同期满终止,学校仍不给属于个人的那份劳动合同?
3个回复学校三个学期合同到期,现在学校解约,该赔一个半月还是两个月
4个回复10年9月底到一家公司上班,连续三个月未签订合同,一月才到跟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这未签订合同的时
2个回复本人原在公立学校担当老师,有编制,校方改为民办学校,未与校方签定合同,校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本人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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