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咨询 您好,林律师,我是马尾福建外经贸学院的一名大学生,今年4月份,我和一个女性朋友在篮球场聊天的时候突然被围过来的4 5个男生打,当时留了很多血,后来去医院检查CT和X光后没有大碍,医药费花了900多,后来经协商对方赔偿我1500元. 我现在觉得心里很不舒服,那个女生当时是我的女朋友,她与那个男的之前在一起,当晚发生殴打事件之前她从没跟我说她有个男朋友,就这样我无缘无故被打了,我现在想起来觉得心里有阴影,我想请教一下林律师,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2个月了,当时事情发生后我有去医院验伤,并且在警察局做过笔录,现在能否起诉那些人?
2009-06-21 18:17 a54741……(福建-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6-21 18:24
已经对于赔偿的问题达成协商一致并且对方已经给付的情况下,相当于这个事情已经对赔偿问题已经解决了。所以再起诉法院一般也很难支持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