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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受到侵犯,如何来为权?向何处追讨?
权利受到侵犯,如何来为权?向何处追讨? 曾掉过两次身份证,现有人用我的身份号码在德阳开通了三个移动手机号码,而我从未去过德阳,我所用手机号都是成都的,现在我想办理一些移动业务都办理不了:移动厅说因在外地开通的号码有欠费等之的记录,现已把我打入黑名单!我该回户口地报案还是去德阳查询?
2011-04-09 17:16 文玉琳(四川)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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