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开车撞人所发生的赔偿单位是否应该给予解决。 您好,本人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任法人之职,开自家车上下班,并免费拉乘本单位职工四人,于某日下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对方一死一伤,责任认定各50%,最后由交警队调解赔付对方人民币46万元。本车有交强险和三者险,经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32万元人民币。请问剩余部分14万元是否应该为单位承担,有何法律依据。谢谢。
2015-07-10 21:34 cyhcq3……(辽宁-朝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5-07-11 11:43
没有法律依据。
2 隋新律师 2015-07-11 07:41
你好,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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