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审,二审,再审,高院裁定由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再次由高院提审的案件能否再次裁定由一审法院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裁案件,认为有错误的,申请再审也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吗?
对于已判决生效两年以后的民事案件,如何按法律程序寻求救济,提起再审?
申请再审案件交下级法院审查有何法律依据?
用已生效的二审判决书的复印件能否申请再审
行政非诉一审再审裁定后,是否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已经生效的行政再审判决,到高级人民法院有没有抗诉时效
再审判决书生效以后,原审法院能否补正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