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农村留下的房屋遗产交给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 我父母是农村农民,已过世多年,父母在农村老家给我们留下了几间农房,我们几个子女在外工作和在他乡安家,现在想把父母留下的房产交给政府,不知有什么优惠政策?
2011-04-09 12:01 殷炳哲(陕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1-04-09 22:02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陕西省关于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退出宅基地、承包地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自愿退出的宅基地,经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核准,签订退出合同并办理公证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根据陕政办发〔2010〕3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鼓励政策,综合考虑退出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物、构附着物等情况,确定对退出的宅基地(含地上构附着物等)每亩补助价格西安为22—25万元,关中其他地区为14—16万元,陕南为10—12万元,陕北为16—18万元。退出的宅基地原则上转为耕地,经批准也可以调剂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居民。转为耕地后的宅基地建设用地指标可由市、县政府统一使用,也可以在省内进行有偿流转。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陕西省关于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退出宅基地、承包地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自愿退出的宅基地,经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核准,签订退出合同并办理公证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根据陕政办发〔2010〕3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鼓励政策,综合考虑退出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物、构附着物等情况,确定对退出的宅基地(含地上构附着物等)每亩补助价格西安为22—25万元,关中其他地区为14—16万元,陕南为10—12万元,陕北为16—18万元。退出的宅基地原则上转为耕地,经批准也可以调剂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居民。转为耕地后的宅基地建设用地指标可由市、县政府统一使用,也可以在省内进行有偿流转。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2011-04-09 22:50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