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大律师,我17岁时因交友不慎犯团伙盗窃,被判拘役6个月监外执行 请问各位大律师,我17岁时因交友不慎犯团伙盗窃,被判拘役6个月监外执行。现在不是有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我单位需要无犯罪证明我去派出所,他们电脑里查到我拘役6个月,我的犯罪档案到底被封存了吗?还有我能不能开无犯罪证明?
2015-07-10 15:18 ask201……(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7-10 15:26
这是不能开无犯罪证明的
2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5-07-10 15:55
可要求公安机关封存,如需帮助可来电沟通。
3 王晔律师 2015-07-10 15:53
这样,是无法开无罪证明了。
4 谭玉英律师 2015-07-10 16:03
你好,你的犯罪行为应该是在刑诉法修订之前发生的,所以不适用犯罪记录封存的制度。故你是你不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于2012年3月14日第二次修订,其中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于2012年3月14日第二次修订,其中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