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人口土地征用问题 我本为某村农民,于2001年因上学需要将户口转为非农,于2005年毕业后将户口迁回原地(非农),2006年进入一事业单位工作(事业编制)至今,2008年娶妻,妻户口婚迁至我村我组(其户口也因上学转为非农),2009年生子,子户口即也非农。三人均居住该处。想咨询律师,我、妻、子三人是否可以分配土地征用款?
2011-04-08 19:35 rained……(浙江-杭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4-08 19:39
答:不享有;征地补偿款向本集体经济内成员发放。
2 110网律师 2011-04-11 11:07
恐怕只能享受一小部分,因为按很多地方的政策,很多补偿项目都是只有农业户口才能享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