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宅基地权属问题 我家以我伯娘的名义在村申请了一块宅基地,本来打算是给我伯娘建房子的,但伯娘由于经济问题,伯娘就将宅基地让给了我爸爸建房(只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协议),买地和建房的钱全部都是我爸爸出了,房子一直住到现在。由于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上是写着我伯娘的名字的,所以我们一直担心日后会有权属的纠纷产生,我咨询过花都区房屋管理局,那里的工作人员说按照现在的政策,农村宅基地权属登记是不能变更的,所以我现在应该掌握什么证据材料,才能使自己在将来发生权属纠纷时掌握有利条件呢?当遇到政府拆迁时,我能否得到赔偿?急盼解决,谢谢!
2011-04-08 15:34 王亥莹(宁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4-08 17:15
如果你们是同村的,可以申请变更到你们名下,如果不是,建议书面材料落实,权利义务清楚,违约责任约定好,那么以后就不怕他返悔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