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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原因导致工程建设停止,中标通知书五年后效力
国家政策原因导致工程建设停止,中标通知书五年后效力 2010年经招标活动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已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在合同签订前,由于国家政策原因导致工程停止,暂停一切活动。
五年后工程复工,请问中标通知书是否还有效力?
另外,因五年已过,技改等原因,原招标文件中范围、现场条件等均发生不小变化,此种情况下是否还要延续原有招标结果?倘若我想废标,一切重新招标,是否合法?或者如何操作?
非常感谢!
2015-07-08 23:12 cc8713……(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常路律师  2015-07-08 23:13
您好,有效,可以要求重新招标
2 李建成律师  2015-07-08 23:15
你好,这是有效的,可以重新招标的,委托律师
3 宋超律师  2015-07-08 23:17
这是有效的,可以重新招标
4 徐卫东律师  2015-07-08 23:30
你好,这是有效的,可以重新招标
5 赵江涛律师  2015-07-08 23:59
有效,可以要求重新招标
6 赵剑律师  2015-07-09 08:16
您好,有效的,可以重新招标
7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7-09 08:40
有效,可以要求重新招标
8 怀向阳律师  2015-07-09 10:29
你好,原中标结果是否还有效需要结合当时的招投标文件分析,应当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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