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计算的问题 加班工资计算都知道:工资基数/21.75*300%(这里是法定假日),但我们公司在发加班工资的时候却是:工资基数/21.75*200%,他们的解释是月工资里面已经包括了那一天的工资了,再加上200%就是那天300%的工资了.这样做法对吗?这个劳动法上有点模糊,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可以证明他这个说法错误吗?
2009-06-19 17:13 lancao……(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喻远军律师 电话:13658070317 2009年06月20日 09时11分
单位的计算是正确的。
2 110网律师 2009-06-19 22:07
你好,单位没算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