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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块山林的权属该怎样界定?
这四块山林的权属该怎样界定? 我们是一个大家庭,1982年,因为我们兄弟还没分家,组里的ABCD四块责任山分给了我们这个大家庭,后来我们三兄逐渐长大成家,老大、老二同时分家,经父亲和儿子们协议,老大分得A块,老二分得B块,父母亲和老三拥在C块和D块。后由于老三学种植回家,为开辟果园方便,经口头协议,老大的A块和老二的B块山林与老三的C块和D块交换,A块和B块由老三开辟果园,老大得C块,老二得D块,一返20年过去,果园由盛果期进入衰果期,老三也去了城里做生意,果园交由年迈的父母看管。现在老大和老二反悔,提出不再交换山林,要重先收回C和D两块山林,老三只能重先拥有A和B两块山林,老三以土地因开辟成果园为由,不同意换回,老大、老二和老三反目成仇。因为都是一个大家庭内部的山林纠纷,当时又都是口头约定,请问这四块山林的权属该怎样界定?这是个真实的事情,请各位律师帮帮我们。
2011-04-06 22:46 lyw002……(湖南-郴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07 10:13
口头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你们分家析产时,已明确约定老大和老二分得A、B地块,CD地块归老三和父母。这时,已明确约定了地块的承我经营权的归属。
后来,老大和老二同意将其分得的承包林地与老三和父母的地块进行交换,该交换虽然是口头协议,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现在老大老二要求重新换回土地,需要老三和父母同意才行。不然,只是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对于老大老二换回土地的要求,老三和父母有拒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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