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否算是遗弃? 结婚4年育有一女,现年快4岁,但是有3年基本上都是在姥姥家生活,母亲基本上每日均会回去看孩子,父亲总是说工作繁忙而不去看孩子,今年过年后基本上每周才回去看望孩子1次每次不超过4小时,请问这是否构成遗弃?
2011-04-06 22:26 CmM5645(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4-11 10:11
不构成遗弃罪。
2 康治斌律师 2011-04-06 23:02
针对你的问题建议如下:
1,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2,根据以上规定可知,显然你所说的情况不符合遗弃的标准,不能算是遗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1,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2,根据以上规定可知,显然你所说的情况不符合遗弃的标准,不能算是遗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