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一些法律问题,我户口在济宁,11年7月份在威海买房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一些法律问题,我户口在济宁,11年7月份在威海买房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一些法律问题,我户口在济宁,11年7月份在威海买房,(我交首付款,贷款也是我在偿还)同年9月份结婚,。婚后女方父母出钱装修的房子,孩子现在三周岁,从结婚到现在她一直没有固定工作,现在因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要求退还装修钱还要孩子的抚养权,。另外我们婚后有四万块钱的外债,,她和孩子一直在她父母家居住比较多,她父母和她一起照顾孩子,但她母亲有多年糖尿病,精神抑郁症,经常喝酒,她还要。照顾她母亲,问题是法律法规上像这种情况离婚的话,能怎么判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这两大问题?求解答?
2015-07-06 18:24 ask201……(山东-威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07-06 21:52
婚前取得的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子女抚养权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律问题